本单位对**县沙墩、丁家垅、**塘等 3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灌浆PO42.5硅酸盐水泥采购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县沙墩、丁家垅、**塘等 3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PO42.5硅酸盐水泥采购
3、采购限价:¥240000.00元(实际采购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4、计划工期:以拟定的合同为准。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供货要求: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日起,保证 90天内能正常供货。
7、建设地点:**县 铜钟乡**村、路口镇下岩村、沙墩村 。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 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能力、经营实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
( 1)本次采购招标项目**服务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即当期市场价较合同签订日基准价(PC网价,网址:https://jg.****.com/index.aspx)波动幅度超过±5%涨跌幅时,双方按以下方式调整单价:调整后单价 = 合同价 + (当期市场价 - 基准价×(1±5%))(注:当期市场价高于基准价×1.05时按上涨调整,低于基准价×0.95时按下跌调整,调整幅度以超出±5%的部分为限)。
( 2)本次采购招标项目**服务期内,必须配合甲方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分批次及时供货,不得无故影响工程项目工期,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 3)本次采购招标项目**服务期内,一切安全问题概由供货商自行负责。
( 4)本次采购招标项目**服务期内,产品品牌、规格型号等要求必须与报价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 5)本次采购招标要求入围1家供应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第一名为合格的供应商,得分相同时由采购人自行选定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8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止,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2、地点:**县天城镇隽北大道202号发展大厦14楼1408室
备注:(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不再受理招标文件发放)
四、公告发布平台
“**城发”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各项目群等发布。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需带: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2、授权代理人领取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单位应于2026年11月2日9:00(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准时送达**县天城镇隽北大道202号发展大厦14楼1406室,若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以受理。
2、开标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00,请投标单位准时到达**县天城镇隽北大道202号发展大厦14楼1406室参加集中开标,未按时到达开标现场,采购人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单位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报分项价和总价,若只报总价的,视为无效,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得重复报价。
七、付款方式
材料货款结算以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收货单作为计量依据,按月办理结算,每满 1个月对账结算一次。当期结算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50%作为进度款;本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累计结算货款总额的97%;剩余结算货款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3个月,在供货货物无质量缺陷、乙方已履行完毕全部质保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将该质保金无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申请支付各期款项前,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13%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本条款未尽事宜、发生违约情形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往来联系函予以明确;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执行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177****7668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