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铜**高值化综合利用优化升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含铜**高值化综合利用优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含铜**高值化综合利用优化升级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及其他
建设地点:****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循环经济产业园实施“****含铜**高值化综合利用优化升级项目”,项目拟在现有厂区**1台1.5m2富氧侧吹炉及配套设备,同步调整企业处置含铜**原料结构及数量,再生铜生产规模扩产为5.85万吨/年;同时全面梳理企业现有存在的环保问题,新增烟气余热利用系统,以A级绩效要求对现有冶炼烟气环保措施进行升级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89****937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研究院****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89****8329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含铜**高值化综合利用优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https://pan.**.com/s/1w7_KXZ16G_gdcbhVFaXP1Q 提取码:r564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省**市**循环经济产业园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含铜**高值化综合利用优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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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