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6〕32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全省将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更新工作,按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DB42/T 2209-2024)等文件的要求,我局委托****对“****开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上调工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上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排查和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予以公示如下:
一、评估事项名称
“****开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上调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评估事项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精神,****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土地**状况、人均耕地面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经济发展水**土地区位等因素,科学划分征地区片,合理确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健全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和长远生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重点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全面排查分析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点,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意见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主要征求事项
1.您对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上调工作的态度、意见及建议;
2.本次事项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防范化解风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建议;
4.其他相关的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评估单位提出与本事项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8****9800
(2)评估机构:****
联系人:靳先生
联系电话:195****2937
六、公示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即2026年10月23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止。
附件:《**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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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