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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马桥磷矿整合项目 | 项目代码 |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矿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年产磷矿30万吨的生产规模。 | 建设地点 | **省-**市-保** 保**马桥镇**观村、堰垭村。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行业类别 | 工业/石化 |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3500 |
| 环保投资(万元) | 441 | 建设单位名称 | **** |
| 通讯地址 | **省**市保**马桥镇堰垭路78号 | 邮政编码 | 441614 |
| 环评单位名称 | ******公司 | 是否受理 | 是 |
| 受理时间 | 2026-10-28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10-28 |
| 公告结束日期 | 2026-11-03 | 公示名称 | ****马桥磷矿整合项目 |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公示内容 | ****马桥磷矿整合项目 |
|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马桥磷矿整合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审批部门:****环境局 电话:0710-****038 通讯地址:**省**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1****中心1楼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窗口 |
| 公示部门 | ****环境局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生态环境 项目所在区在**植被区划上属鄂**地丘陵一11(2)一1荆山山地丘陵植被小区,**周围以次生林为主,主要有杉木林、茅栗、**栎、袍栎林为主,评价区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 评价范围内的两栖类动物以蛙科种类最多,爬行类以游蛇科的种类最多,兽类以啮齿目种类最多,鸟类以雀形目鸟类最多。评价区内水生生物主要包括浮游动物、浮游植物、底栖动物以及鱼类。 (2)环境空气 根据《2024年**市生态环境状月报》,项目所在区域常规污染物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补充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区域各个监测点位环境空气中特征污染物均可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3)地表水环境 苏溪河和干溪沟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要求。底泥监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 (4)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各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除总磷外)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1类标准。根据对项目所在地包气带开展现状监测,项目背景值和目标监测点差距较小,表明项目场地包气带现状良好。(5)声环境 项日厂界声环境现状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附近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类标准要求。 (6)土壤环境 本项目TDR01~TDR06监测点土壤环境现状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的要求。TDR07监测点土壤环境现状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农用地(果园)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生态环境项目进入运营期,工业场地内的植被将完全被破坏,由于将原来整片的林地分割出一些空地,使森林群落产生林缘效应,工业场地占地面积很小,相应的林缘效应影响也及其有限。项目闭矿后,工业场地植被将得以恢复,随着绿化工程发挥效益,边缘效应的影响会减小。工业场地的噪声和井下爆破(振动)影响依然存在,但由于项目为井下采矿,因此,对除工业场地外的**范围内动物影响基本不产生影响。在运营期的较长一段时间内,工业场地、运输道路等工程涉及区域的动物密度将有所下降。但项目周边种群陆生动物均为广布种,项目区域附近有大量的类似生境,对区域动物的多样性不会造成影响。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过程中采取覆盖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洒落矿渣随雨水冲刷进入到水体。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矿石堆场装卸粉尘、废渣场风蚀扬尘、并下开采废气和道路运输扬尘。并下开采采取湿式凿岩作业、湿式出矿;巷道水幕除尘;加强通风。堆场采取覆盖、围挡、喷雾洒水,道路硬化,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限制运输速度、加强进场以及场内公路维护及酒水。采取以上措施后,根据估算模式AERSCREEN预测,废气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且其对应的占标率均小于10%,判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且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不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所以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灌:车辆清洗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 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 矿井涌水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氟化物、悬浮物等。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1类标准、《磷矿开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T1796-2022)一级标准以及《**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813-2017)表1一般保护水域标准限值要求后,回用于生产用水,多余部分排 入苏溪河。 (4)地下水环境 项目开采产生的导水裂缝带可能会导致含水层遭到破坏,造成地下水漏失,水位下降,通过设置一定高度防水矿柱可防止磷矿开采对含水层的影响;在**边界或开采边界附近可能产生地表裂缝,地表裂缝一方面破坏了浅层水的基底,改变了水的流向;另一方面增大空间,在没有“充满”增大的空间之前,浅层水表现为水位下降,水量有所减小,经过一段时间后,在水力对裂缝填充或大气降水对裂缝的填堵作用下,浅层水从 水位和水量上将逐渐得到恢复。项目对地下水水位的破坏在可承受的范围内。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类型主要为裂隙岩溶水,相对隔水层为**岩,厚度较大,对污染因子有一定的阻隔作用。因矿石和废石中有毒有害物质较低,根据地下水监测和地表水监测可以看出,项目磷矿开采不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5)声环境 采矿期地下噪声主要是爆破噪声及振动,经地层屏蔽后对地面环境影响较小。地面噪声主要是工业场地机械设备噪声,经预测,工业场地厂界的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工业场地周边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6)土壤环境 项目地下矿山的开采中,矿井涌水导致区域地下水位下降的影响较轻,同时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及地下水**丰富,因此,不会造成土壤盐渍化,对土壤的影响轻微。未来产生地表变形值将较小,未来产生采空区塌陷的可能也比较低,不会对开采区土壤结 构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在装卸、堆放、运输过程中采取酒水、围挡、遮盖等措施,降低粉尘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影响;在堆场周围设置排水沟,初期雨水经排水沟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降尘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地面初期雨水收集沟均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降低废水的垂直入渗;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开采活动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固体废物 本项日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采掘过程中产生的废石、矿井涌水沉淀 池产生的底泥、职工生活垃圾以及机械维护、保养废物(废机油和废抹布)等。 运营期采掘废石不出坑,就近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村委会定期清运处置。矿井涌水沉淀池底泥经压滤脱水处理后,用于井下采空区充填。项目产生的机械维护、保养废物(废机油和废抹布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落实以上措施以后,运营期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请见以下附件。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 |
|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