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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一镇一品”****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县“一镇一品”****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改革局以**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602-420923-04-01-65781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省**市**县下辛店镇 建设规模:项目实施标准化农田改造约42500亩,主要包括田间基础设施提升、灌溉与排水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建****基地约18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温室大棚、灌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釆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30 合同估算价:49649.18万元 | ||||||||||||||||||||||||||||||||||||||||
|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标,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①具备法人营业执照;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2类资质中的各至少一项资质:(a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b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即可);③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提供即可)。(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经营时间不足三年,则据实提供)(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当招标文件别处与此处描述不一致时,以此处为准)。(4)人员要求(以上人员须提供近半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有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其它岗位不得互相兼任):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即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专业承包工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④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相应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不少于4人。(5)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①-⑤、⑦项信誉要求,联合体应具备⑥项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⑦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5)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4)如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及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双方均须盖章处外,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公章的,即视同该处已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3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980000咨询。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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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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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0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