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东路196****超市)三年期承租权项目
| 2026-10-29 | 挂牌结束日期2026-11-11 | |
| 19000 ( 1.9 万元) |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 |
| ****公司 | ||
| 魏经理 0716-****512 | ||
| ****(湖****医院) | ||
|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位于**市**区**东路196****超市)三年期承租权项目 |
| 租赁底价 | 6.47万元/年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10-29 |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6-11-11 |
| 出租方名称 | ****(湖****医院)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169216T |
| 租赁期限 | 3年 |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 定价依据 | 评估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 租赁用途 | 商业 |
| 目前状态 | 使用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合产权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租赁资产现状和本项目《评估报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承租后同意以《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签订正式合同。 3.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非税账户。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需一次性足额交至****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对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另缴纳10000元租赁押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支付首期租金、全部交易费用、租赁押金的则视为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本次资产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标的《租赁申请书》及《资产评估报告》所列资产进行挂牌招租。 5.租赁资产是以清场后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现状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招租资产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承租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承租。 |
| 重大事项披露 | 1.租赁资产位于**市**区**东路196****超市),出租面积69.13㎡,出租用途为经营除烟草以外的副食品、水果、水的零售与批发。 2.租期为三年,租金按年收取,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3.租赁资产无装修期,原承租户尚未清退,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新承租户竞得租赁资产承租权,出租方将负责租赁标的的清场工作,因清场导致标的延期交付的风险由新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经营业态及装修审批事项需在报名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和确认,承租方自行承担因经营业态和装修审批不能通过的全部责任。 5.若在租赁期内,因出租方规划调整需要拆除、改造标的租赁房屋,出租方将与承租方解除现有租赁合同,不另外提供或更换租赁房屋,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补充,租金按已使用时间结算,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 6.本次出租资产按清场后的现状进行移交,若出现面积等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7.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等交易所备查文件,请****交易所查阅。 |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69.13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10-29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非税账户。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需一次性足额交至****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对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另缴纳10000元租赁押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支付首期租金、全部交易费用、租赁押金的则视为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关责任。 |
| 处置方案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合产权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 ——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双方按约定应支付****公司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首期租金、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租赁押金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其他 | |
| 标的状态 | 出租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6.47万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