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装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国有林场装备建设项目生态保护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名称)生态保护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货物名称)招标
澄清公告2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国有林场装备建设项目生态保护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12.4偏差,修改为:允许偏差,偏差范围: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2.技术参数要求。带“▲”的重要参数无偏离或正偏离为加分项,偏差范围不限;未带“▲”的一般参数负偏离为扣分项,无偏离或正偏离得基础分,偏差范围不限。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三、另有提疑回复如下:
1、第五章 供货要求 2.技术参数 货物1.无人机—重载无人机:具备雷达系统、调运系统和航线功能。此条“调运系统”并非描述错误,不是“吊运系统”。
2、第五章 供货要求 2.技术参数 货物3.物联网传感器—环境数据监测终端:4.内置 32G 大容量本地存储,支持数据缓存补传、定时/实时上报,采用太阳能供电,续航时长≥1 年,低功耗运行免频繁运维。此处32G并非笔误,此条为一般参数,小于32G为负偏离,作扣分项处理。
3、第五章 供货要求 2.技术参数 货物2.固定或移动机巢—固定机巢(含无人机):17. 售后服务: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和授权函,提供不少于两年的设备意外损失保障服务。移动机巢 (含无人机):16. 售后服务: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和授权函,提供不少于两年的设备意外损失保障服务。以上需提供的资料不作修改,投标人仅出具自己提供的承诺函视为不响应,作扣分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答疑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或答疑澄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