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的委托,****为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以便广大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营街道安垴村一组,**1栋6600平方米4层的猪舍,1套干湿分离机、1个1400立方集污池、1座5000立方沼液储存池、1座7000立方沼液池,配套仓库,年出栏12000头猪。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营街道安垴村一组 联 系 人:石总 联系电话:152 7109 8378 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KGSxKPAY-7zKz1nc67uxIg 提取码:sat4。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与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预约后,到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5km的矩形区域作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28xJWT78JNjkBD8SyoQqUw 提取码:ynct。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七、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