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闵集片区污水收集系统提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2次答疑
(标段编号****)
一、请明确项目缺陷责任期。
答:缺陷责任期(工程建设)
定义: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重点区分:≠保修期(很多人容易混)
(1)核心要点
法定参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一般1年,最长不超过2年;合同可约定,约定优先。
起算点:竣工验收合格日;如工程未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承包人责任
在缺陷责任期内,对施工原因造成的缺陷免费维修;
非施工原因(使用不当、第三方、不可抗力)产生损坏,承包人可维修,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质保金返还
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申请,发包人核实无缺陷后,返还剩余质量保证金(质保金)。
质保金只和【缺陷责任期】挂钩,不是保修期。
(2)缺陷责任期 VS 保修期(关键区别)
项目缺陷责任期法定保修期核心目的约束缺陷修复、管质保金法定最低保修义务时长通常1年,≤2年(合同约定)地基基础、主体:设计合理使用年限;防水:5年;管线/装修:2年等(强制最低)到期后果质保金返还,但保修义务不结束到期后,不再承担法定保修责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缺陷责任期是管质保金的短周期;保修期是法定、更长的质量保修底线。
(3)补充
如果缺陷责任期内发现缺陷,修复完成后,该部位缺陷责任期可以重新起算(合同一般会约定),但整个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整体不会无限拉长。
二、关于投标文件格式中价格指数权重表,招标文件未明确相关数据,此表不填可以吗
答:可以不填。
三、概算文件所列工程勘察设计费为682.9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详细勘察与施工图设计,该金额是否包含初步设计、初步勘察费用,若包含,其费用是多少,请明确。
答:根据初步设计概算2.4勘察设计费为682.9万元。2.4.1工程勘察费为123.68万元,2.4.2工程设计费为559.22万元。
四、招文第60页合同协议书第1条“签约合同价”的构成未设勘察费项;而本项目招标范围含详细勘察,勘察费在合同价款中无处计列,亦无对应结算依据。
答:以正式签订合同为准。
五、请明确勘察费是否包含在设计费内,勘察设计费的支付节点、各节点支付比例。
答:勘察费不包含在设计费内,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为两项独立费用。根据初步设计概算,勘察设计费合计 682.9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 123.68万元,工程设计费 559.22万元。勘察费、设计费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7条款,费用按项目进度支付;各节点具体支付比例,后续在合同中依据中标金额、勘察及设计工作进度予以明确约定。
六、请提供本项目初步勘察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含可编辑格式)。
答:请投标单位结合自身踏勘、技术经验开展投标方案编制。
七、初步设计说明所列工程目标(管道寿命**至50年、渗漏率由15%降至3%、河道水质提升至IV类)与初步设计方案不匹配,难以判断其约束力及实现路径。
答:以初步设计图纸方案为准。
八、初步设计文件未提供总平面布置图;区域一至区域五平面布置图中部分村庄未标注名称;**路等八条主干管线的起、终点现状道路及沿线相交道路均未标注名称,管线走向与位置无法准确定位。请补充。
答:招标范围及**污水管网范围以招标文件文字描述为准,现有初步设计图纸可配套参考,投标人如需进一步核实现场情况,可自行踏勘。
九、请明确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若为暗标,请明确编制格式、页数上限等要求。
答:本项目不采用暗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没有页数上限等要求。
十、本项目管线沿现状道路敷设,开挖土方量大。请明确弃土场的位置、容量及消纳许可。
答: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十一、请明确施工用电接入点位置、施工用水接入点位置。
答:施工用水、用电接入点招标阶段暂未确定,临水临电报装、选址、接驳、管线施工、协调及全部费用属于EPC总承包工作内容,由投标人现场踏勘后自行落实,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十二、招标文件要求定标文件于定标阶段提交纸质版,但未明确其与投标文件组成清单的关系。请明确定标文件是否属于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是否需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系统;如需上传,其签章要求及与纸质版一致性的要求。
答:不需要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定标资料按照招标文件定标办法要求提供。
十三、2026年10月26日发布的答疑文件,其中两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逻辑矛盾: 第一处:答疑第6条明确:“投标人事前承诺书、联合体协议书……请按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附件重新提供。”第二处:“其他补充说明”第3条要求:“投标人本次投标所附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应当与其资格预审阶段提交资料保持一致。”疑问:若按第6条执行,重新提供该两项材料,其落款日期必然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这就与资格预审阶段提交资料(原落款日期)无法保持绝对一致。请问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以哪项要求为准请予以明确。
答:两项条款适用资料范围不同,不存在冲突。资格审查相关资质、业绩等资料信息与资格预审保持一致;投标人事前承诺书、联合体协议书按答疑第6条采用本次招标文件附件模板重新签署提交,属于投标专用文件,落款日期为投标签署日期,不要求和预审资料日期一致,但联合体组成、分工等核心内容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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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