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6〕19号

审批
湖北-宜昌-夷陵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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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6-10-27 10:19: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文号
责任科室 ******保障中心 主题分类 土地
****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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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公告

〔2026〕19号

**市**区2026年度第10批次城市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机关:****政府

(二)批准时间:2026年10月21日

(三)批准名称:《****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四)批准文号:鄂政土批(宜)〔2026〕66号

二、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市**区2026年度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土地征收涉及**市**区鸦鹊岭镇东西泉村。共计批准征地2.3330公顷,均为农用地(无耕地)。范围详见项目勘测定界图。

四、土地征收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土地征收,由********政府具体实施,详细安排如下:

(一)征地补偿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法院强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认为本土地征收决定《****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60日的除外。

(二)****在收到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鸦鹊岭镇东西泉村,并已在****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n/zfxxgk/list.html?depid=756 catid=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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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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