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1-02 09:40:39
| 项目概况: 救护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金龙大道国投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3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救护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00万元
5、最高限价:39.00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救护车两辆,****一辆、****卫生院一辆,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20%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企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省**市金龙大道国投大厦15楼)。
3、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文件登记表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获取。
4、售价:0元。
1、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3日9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9点30分(**时间)
3、地点:****(**省**市金龙大道国投大厦15楼)
时间:2026年11月13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金龙大道国投大厦15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板桥镇**街
联系方式:181****6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金龙大道国投大厦15楼
联系方式:159****8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方式:181****6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