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院区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澄清与变更,具体如下:
由于电子交易系统内评标办法模板固化,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明确,评分办法按以下内容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3分 | 投标报价:63分 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项目管理机构:8分 其他因素:12分 | |||
| 2.2.2 (1) | 评标价确定方法 | 评标价=投标函中的大写投标总报价(或经投标人书面确认的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暂列金额+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税金) | |||
| 2.2.2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E%,作为评标基准价。 E: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范围为1-3的整数,由招标人确定。E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1项。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 2.2.4 (1)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60分 | F=6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3 (评标价>基准价时) F=6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2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F≥0。 | |
| 不平衡报价扣分 |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暂列金额+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税金)〕低于(不含)〔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税金)〕 H% 的,视为不平衡报价,每发现一项,扣5分,该项计分公式为: K =k1 + k2 + … + kn 其中:K为扣分合计; k为单次扣分分值; n为扣分次数; H为不平衡报价系数。H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2项。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如有算术错误修正,以修正后的单位工程投标报价计算。 | ||||
| 投标报价得分 | M = F – K 其中:M≥0。 | ||||
| 政府采购工程 价格评审优惠 | 3分 | 对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1.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其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P%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即S= M×(1+P%) P:为小微企业报价优惠系数,范围为3-5的整数,由招标人确定。P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4项。 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如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时在其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Q%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即S= M×(1+Q%) Q:为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系数,范围为1-2的整数,由招标人确定。Q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5项。 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
| 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 S= M×(1+P%) 或S= M×(1+Q%) | ||||
| 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多于9家时,评标委员会选择投标报价最终得分高的前9名的有效投标进行后续详细评审,其他有效投标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 2.2.4 (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 标 准 | 工程概况 | 2分 | 描述准确、清晰 1-2分 | |
| 描述基本准确 0-1分 | |||||
| 描述不准确 0分 | |||||
| 施工部署 | 3分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2-3分 | |||
| 合理、可行 1-2分 | |||||
| 欠合理,基本可行 0-1分 | |||||
|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0分 | |||||
| 施工进度计划 | 3分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2-3分 | |||
| 合理、可行、 1-2分 | |||||
| 欠合理,基本可行 0-1分 | |||||
| 不可行,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0分 | |||||
| 施工准备与 **配置计划 | 3分 | 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 2-3分 | |||
| 内容完备,可行 1-2分 | |||||
| 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 0-1分 | |||||
| 不可行 0分 | |||||
| 主要施工方案 | 3分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2-3分 | |||
| 合理、可行 1-2分 | |||||
| 欠合理,基本可行 0-1分 | |||||
|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0分 |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 3分 | 现场布置合理 2-3分 | |||
| 现场布置可行 1-2分 | |||||
| 现场布置基本可行 0-1分 | |||||
| 现场布置不可行 0分 | |||||
| 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 3分 | 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 2-3分 | |||
| 内容完备,可行 1-2 分 | |||||
| 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 0-1分 | |||||
| 不可行 0分 | |||||
| 2.2.4 (3)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 标 准 | 项目经理 资格与业绩 | 学历 | 1分 | 大学本科及以上 1 分 专科 0.5 分 其他 0分 |
| 职称 | 2分 |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程师) 2分 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工程师) 1分 其他 0分 | |||
| 类似 项目 业绩 | 1分 | 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 1分 (提供施工合同、**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且截图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项目金额或规模认定以合同为准) | |||
| 技术负责人 资格与业绩 | 职称 | 1分 |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程师)1 分 其他 0分 | ||
| 学历 | 1分 | 大学本科及以上 1 分 专科 0.5 分 其他 0分 | |||
| 工作年限 | 1分 | 10年以上 1分 5-9年 0.5分 | |||
| 其他主要人员 | 1分 | 人员配备合理,满足需要 1分 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需要 0.5分 人员配备不合理 0分 | |||
| 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认证体系 | 3分 | 具有有效的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具有有效的ISO14001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具有有效的ISO45001或 OHSAS18001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 |
| 类似项目业绩 | 5分 | 近5年有类似项目业绩,每个业绩1分,最高 5分。 | |||
| 近5年工程奖项、 项目经理工程奖项及表彰 | 4分 | 1.投标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即公共建筑,下同),近5年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市政金杯示范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项得2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如楚天杯)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的每项得1分;其他不得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2.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即公共建筑),近5年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市政金杯示范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项得1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如楚天杯)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的每项得0.5分;其他不得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3.项目经理近5年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经理表彰的每项得2分,获得地市级优秀项目经理表彰的每项得1分。(获得不同级别表彰的,按级别高的奖励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本项最高得4分。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