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整体搬迁项目(一期)自主验收调查,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整体搬迁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办事处芦兴社区芦兴大道北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附图、附件、专家通过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徐院长
联系方式:138****7281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已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