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咸安)

审批
湖北-咸宁-咸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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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 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立志长远 发表于 2026-11-04 10:3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地址:**市**区,**市**区、**市
建设内容:本工程起于**市**区郑店枢纽互通,途径****区、****区、**市,止于**市新店镇土城村,与京港澳高速公路**段相接,路线全长约109.104公里,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将现有双向4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采用路基宽度42.0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扩建后共设置桥梁14063.8m/63座,其中特大桥8950.5m/5座,大桥3464.55m/10座,中桥1184m/26座,小桥464.75m/22座,涵洞310道,通道193道,分离及**53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比例为12.89%。互通式立体交叉14处,枢纽互通5处(含其他项目建设3处),一般互通9处(改建6处,新增3处);服务区3处(改建1处、新增2处),停车区1处(改建)。****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
项目性质:改建,扩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
(2) 联系人:叶轶舟
(3) 联系电话:186****6420
(4) 通讯地址:**省**市**区**大道86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研究院****公司
(2) 联系人:潘工
(3) 联系电话:027-****6146
(4) 通讯地址:**省**市**区中南二路2号
(5) 电子邮箱:****@126.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