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审批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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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3 16:08

我局于2024年3月27日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号为:用字第422********0003号、电子监管号:****号),用地单位:国****公司****公司,项目名称:国网****公司生产综合楼(调度生产用房)**项目,用地位置:容美镇张家村四组,规划许可用地面积为:6278.4平方米,土地用途:供电用地;2026年9月29日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地字第****282026YG****666号),用地单位:国****公司****公司,项目名称:国网****公司生产综合楼(调度生产用房)**项目,用地位置:容美镇张家村四组,规划许可用地面积为:6278.4平方米,土地用途:供电用地;

因土地权属单位项目名称变更等相关原因申请注销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未动工建设。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收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22********0003号、电子监管号:****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82026YG****666号)之行政许可,同时注销该意见书和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22********0003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82026YG****666号)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若存在利害关系人对注销决定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

电话:071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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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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