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5
各有关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市机械化生产补短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达到县级及以****服务中心当前购置的各类农业生产所使用的农业机械中未享受国家、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与补贴,****中心不断做大做强。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遴选名额
遴选1家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
(二)补贴标准
对单台购机金额达到2万元(含)以上且未享受国家或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装备予以补贴,按照拟补贴购置农机总金额的25%给与补贴。拟补贴农机购置资金以主体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发票价格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差异较大的,以网络上的同类产品市场均价为测算依据。累计补贴金额总量不突破11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市场主体资质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无重大及以上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无财政资金项目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违法失信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硬件基础条件
达到县****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拥有田间作业农机具15台套以上,能够提供购机发票、机具牌证、权属影像资料等佐证材料。
(三)社会化服务能力
常态化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实绩扎实,带动小农户成效明显。评审时将综合考量主体的服务能力,包括近一年服务小农户的数量、作业面积等客观指标,确保遴选结果体现公平竞争和择优原则。
(四)机具购置要求
申报主体拟购置的农机装备须为2026年度新购置机具,单台含税发票价格2万元(含)以上,且未享受国家、省级农机购置补贴。
三、申报材料
1.《2026年农业机械化生产补短板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3.现有田间作业农机具清单;
4.农机社会化服务佐证材料(服务合同、作业台账等)。
5.新购机具品牌型号、数量单价、采购时间等信息。
四、遴选程序
主体自愿申报,经所属镇****服务中心审核推荐,****中心组建评审专家组,采取 现场核查+书面打分 方式,拟定实施主体建议名单,报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同意并公示。
五、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至11月9日(8:30 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中心301办公室
联系人:胡申奥 155****1955
附件:合同申请审批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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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