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市**县2026年度第29批次(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农民建房)拟转用**县三官洞林区三官洞村、**口回族乡**关村、关防乡关防铺村和钟坪村、马安镇马安关村及河夹镇杨家湾村、龙窝村、狮子沟村、**村、箭流铺村、大坪沟村、大楸木沟村、东寺村、来家河村、风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农用地转用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范围
拟使用**县三官洞林区三官洞村、**口回族乡**关村、关防乡关防铺村和钟坪村、马安镇马安关村及河夹镇杨家湾村、龙窝村、狮子沟村、**村、箭流铺村、大坪沟村、大楸木沟村、东寺村、来家河村、风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000公顷,其中:农用地0.3989公顷(耕地0.2012公顷),建设用地0.0011公顷。四至清楚(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拟转用土地理由
该批次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基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政府土地转用工作安排,2026年9月21日起,****管委会、****政府、****政府、****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转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2026年9月21日—2026年10月10日(共计10个工作日),****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