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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经济开发区陈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使用集体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土地范围
****经济开发区陈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20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使用土地理由
拟使用集体土地用于**市**区2026年度第9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农房整治简化),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土地使用工作安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发区**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使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经济开发区、陈罗村、村民小组,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maojian.****.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拟使用土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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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