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水许可〔2026〕154号省水利厅关于湖北省荆门市拾桥河(沙洋段)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湖北-荆门-沙洋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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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水许可〔2026〕154号省水****门市拾桥河(**段)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鄂水许可〔2026〕154号

省水****门市拾桥河(**段)

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市水利和湖泊局:

本机关已受理你局《关于审查**省拾桥河(**段)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荆水文〔2026〕20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基本****门市拾桥河(**段)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任务为结合河道两岸岸坡险段情况,开展堤岸加固护砌、河道清淤疏浚及建筑物维修整治等工程建设,提升所在河段防洪及排涝能力,保护河道沿岸村镇和农田不受洪水威胁。本次治理涉及18.7万人、22.33万亩耕地的防洪安全。

二、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拾回桥镇以上河段10年一遇,拾回桥镇以下河段20年一遇;拾回桥镇规划镇区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除。

三、本次综合治理河道总长24.023公里,治理范围为河道桩号K0+000~K3+598、K15+670~K19+420、K21+450~K28+750、K33+400~K34+270、K34+318~K42+823河段。

四、主要建设内容:加固右岸堤防背水坡坡脚2.268公里,治理左岸堤防背水坡散浸0.4公里,**迎水面护坡7.834公里、**堤顶路面12.316公里;**护岸6.731公里;河道清淤疏浚1.174公里;维修改造14座涵闸和4座泵站及配套管理和信息化设施。

五、工程总工期为12个月。施工导流采用枯水期11月至次年3月5年一遇导流标准。

六、工程不涉及新增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共177.68亩。

七、信息化建设****监测站点4处、流量监测站点1处,****水文站自动测报系统。

八、****门市2026年8月份信息价,工程概算总投资为7392.73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6862.09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06.0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41.4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83.20万元。

九、请你局按照审查意见及相关工作要求,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资金使用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央、省关于水利发展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中央资金应主要用于干流治理任务。

(二)应尽快备齐环评、水保、征地移民等开工前置要件,抓紧做好工程开工各项准备工作,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永久和临时占地,节约集约用地,对征地拆迁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预案,有效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严格设计变更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实施。要切实加强质量和投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附件:****中心****门市拾桥河

(**段)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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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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