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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 招标编号:****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4〕4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县 | ||||||||||||||||||||||||||||||||||||||||
| 建设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410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353张,涉及**镇7个社区。 | ||||||||||||||||||||||||||||||||||||||||
| 合同估算价:6236.76万元 | ||||||||||||||||||||||||||||||||||||||||
| 其他:/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2)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注:类似施工项目是指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公告官方网页链接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若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类型、工程规模等内容,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4)人员要求:①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以证书发放时间为准);③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④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 。 3.4其他要求:/ | ||||||||||||||||||||||||||||||||||||||||
|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11月09日至2026年11月11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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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1月08日 |